拖車Q&A
| 輕型拖車使用解析 |
自用型拖車,分成2類,
O1類,輕型 車輛總重量750公斤以下(免測煞車)。 O2類,重型 車輛總重量751~3000公斤(需檢測動態煞車和靜態煞車)。 Q:自用輕型拖車有長寬高,的限制嗎? A:全長不得超過700公分,全寬不得超過250公分,全高不得超過285公分, 限高為車寬的1,5倍 ,與前車段差15公分 , Q2:駕駛人需要何種類別的駕駛執照? A: O1類,駕駛人具有自用小客車的駕駛執照,就可拖掛 O2類,駕駛人需自用聯結車的駕照才可拖掛,104年7月1日修法 (交通部沒下文) Q:拖車申請牌照後需要繳納稅金和驗車嗎? A:自用輕型拖車牌照免牌照稅、燃料稅,保險,前車也不用加稅,每年僅需要驗車一次,檢驗費用450元。 Q:自用輕型拖車使用上有可限制? A:自用輕型拖車僅限於裝載露營,休閒遊憩,防疫及救災用具使用。 Q:自用輕型拖車行駛高速公路是否另行收費? A:拖車行駛高速公路不用另行收費,只收前車的費用。 |
